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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光華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114學年第2學期申請午餐停餐回報單,如說明, 請查照

{{ $t('FEZ002') }} 午餐秘書|

1.病假(含確診)、公假、事假需連續請假至3天以上,依本校午餐退費辦法公假 (簽呈或公文)、事假,需提前3天告知,午餐辦理退費,每餐45元。

2.停餐申請:公假、事假需提前3天告知;病假為當日中午12點前提出,隔日辦理停餐;中午12點之後提出,後天辦理停餐。

3.教師或職員有請代理人員,若該代理人員有在校用餐,則無法提出午餐停餐申請。特別狀況請以簽呈或公文,鈞長核示辦理

4. https://forms.gle/LTMJQwHbC4RJvDxQA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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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2-22|

{{ $t('FEZ005') }} 68|